2026-03-26 17:22 来源:掌上咸宁
通讯员 王亚国
掌上咸宁报道
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严厉打击偷拉乱倒、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居和生态环境,2026年3月26日11时许,当事人何某、金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在塘湖镇狼荷村旅游线三千塅路段旁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砖渣)。通城县塘湖镇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将建筑垃圾运输到路边随意倾倒,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目前,塘湖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处以警告教育,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所有倾倒的垃圾,恢复原貌。镇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事件,彰显了镇政府对建筑垃圾违规行为的“零容忍”立场。
下一步,塘湖镇将持续强化辖区日常环境巡查,对城乡接合部、村组边缘等违规倾倒高发区域加密巡查频次,从源头遏制违规倾倒行为,切实维护辖区生态环境与村容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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