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当场调解+司法确认,两起纠纷一小时化解

2026-04-10 17:07 来源:掌上咸宁

通讯员 徐华南 成丽娟

掌上咸宁报道

朋友间因借款反目,对簿公堂不仅耗时费力,更易伤了和气。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九宫山人民法庭联合九宫山镇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从受理到达成和解仅用一小时,并当场完成司法确认,让当事人“零成本”化解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申请人谭某、舒某与被申请人焦某本是朋友关系。2020年和2021年间,焦某因投资需要分别向谭某借款10万元、向舒某借款6.4万元。然而,借款容易还钱难,此后双方因还款问题产生分歧,昔日友情蒙上阴影。多次协商无果后,谭某、舒某先后向九宫山人民法庭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九宫山人民法庭的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两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适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修复友谊,法官分别向谭某、舒某送达了《矛盾纠纷综合治理程序告知书》,耐心释明诉前调解的流程与优势,并主动组织三方共同前往九宫山镇综治中心进行集中调解。

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内,法官与调解员密切配合,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引导双方逐项厘清借款事实、补充完善证据,并围绕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等关键问题展开坦诚沟通。同时,法官明确告知当事人,在综治中心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且免收诉讼费用,彻底打消当事人顾虑,促使三方当场将未还款的数额以及还款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还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自入驻综治中心以来,九宫山人民法庭充分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方力量化解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力度和温度。

下一步,通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精准履行司法确认、指导调解、速裁快审三项工作职能,努力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于未发、止于未诉,为更高水平的平安通山、法治通山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编:聂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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