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以法为盾保护红色资源和抗战文化

2026-05-14 15:58 来源:掌上咸宁

通讯员 毛争峥

掌上咸宁报道

通城县红色资源、抗战文化丰富。97年前,罗荣桓元帅在这里打响了秋收暴动的第一枪;87年前,200多位通城子弟从这座山城出发,汇入“八百壮士”的洪流,在上海四行仓库写下了民族抗战的壮歌。

当历史的硝烟散去,如何在新时代守护好这些红色资源、抗战文化?通城县的回答是,以法为盾,开启一场“红色资源保护的法治新长征”。

建章立制,为红色遗址撑起“法治保护伞”

通城是一片用烈士鲜血浸染的土地。在黄袍山、药姑山深处,散落着湘鄂赣省委党校旧址、通城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天岳关抗日阵亡将士纪念亭等大量红色遗存。过去,部分散落民间的遗址曾面临年久失修、权属不清、保护标准不一等困境。

法治是最好的保护。近年来,通城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湖北省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等法律法规,率先在县域内建立了“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协作机制”。

联合巡查常态化。县检察院、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红色遗址保护专项行动”。针对部分革命纪念碑、烈士墓群存在的周边环境杂乱、标识缺失等问题,通过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一址一档”法治化。将灵官桥、南虹桥、尧家林遗址等省级文保单位与红色点位串联,将红色资源保护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划定保护红线,让红色遗迹在城乡建设浪潮中免受侵占和破坏。

司法亮剑,以“公益诉讼”捍卫英烈尊严与荣光

近年来,网络上曾出现个别诋毁英烈的杂音,抑或在红色景区周边出现不协调的商业开发乱象。对此,通城县坚持“零容忍”态度,运用司法手段正本清源。

案例聚焦在黄袍山“革命母亲”黄菊妈墓地及红河烈士纪念碑周边。当地部门联合司法所、法庭设立了“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通过开展巡回法庭、以案释法等活动,向群众和游客宣传,歪曲历史、破坏红色遗址、侵犯烈士姓名权及名誉权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种“监督+恢复+教育”的司法模式,不仅修复了红色设施的外观,更修复了全社会对英烈的崇敬之心,让黄袍山的“红”更加纯粹。

数字赋能,让红色法治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在塘湖镇荻田村,一座现代化的通城秋收暴动纪念馆巍然矗立。这不仅仅是普通的陈列馆,更是一个浸润式的法治教育第二课堂。

通城县在挖掘红色资源时,巧妙地将“红色基因”与“法治元素”融合,打造“红色+普法”阵地。在湘鄂赣省委党校旧址旁,修缮恢复当年红军战士的纪律墙,展示当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通城苏区的严格执行情况,生动再现“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法治契约。

培育“红色法治宣讲员”。利用大学生村官、“法律明白人”、退役军人组建志愿服务队,讲述民法典中关于英烈保护的法律条款,讲述文物保护法如何守护家乡的古桥与古屋。

在入选非遗的“通城拍打舞”“通城打锣腔”中创作新剧目,将法治故事唱进村头巷尾,让老区人民在强身健体、娱乐休闲中感受法治熏陶。

综合治理,红色旅游的“法治护航”

为了发展“红色经济”,通城县打造了塘湖红色小镇,吸引了全国自行车赛等重大赛事落户。在这一过程中,法治发挥了“润滑剂”和“安全阀”的作用。

针对老区发展旅游中的土地流转、民宿经营、农产品购销等环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介入合同审查,预防纠纷。

通城县在各红色村推行“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在黄袍山苏区,村民自发成立了“红色义警”和“乡贤调解室”,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事不出村,红色景区更温馨”。

从1927年通城县劳农政府成立的民主探索,到2026年通城县成功守护万家灯火的法治实践,变的是时空场景,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在通城,保护红色资源不再仅仅是“老兵回忆”或“志愿者清扫”,而是有着刚性法律支撑、严格司法守护、全民主动参与的系统工程。这既是对革命先烈最好的告慰,也是新时代通城走好“法治新长征”的坚定步伐。

编辑:马丽

审核:刘震

10

精彩推荐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