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 17:23 来源:掌上咸宁
通讯员 魏圆 林曼
掌上咸宁报道
9月7日上午,崇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走进崇阳一中,开展“绷紧交通安全弦,护航青春求学路”主题宣讲。宣讲围绕电动车属性、骑行门槛、载人规定、头盔佩戴等关键内容展开,为师生出行划出“安全线”。

“你们中间,有多少人是坐电动车来上学的?”民警开口问了一句。不少学生举起了手。
“那你们知不知道,爱玛、雅迪、九号这些牌子,有些车型属于电动摩托车,是机动车,不是电动车?”台下明显愣了一下,有人互相看了看。
“不少同学可能想过,等年满18岁就可以自己骑车上路。但法律有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须年满18周岁、持有相应驾驶证、车辆已注册登记。三项缺一,即为无证驾驶。”

民警接着把话题转回学生日常乘车场景——有的车后面挤了三个人,有的挂着牌照有的没有,不同类型的车,载人标准不一样:电动自行车不能超员载人,电动轻便摩托车不能载人,电动摩托车不能搭载12周岁以下人员。“超员会改变车辆重心,一旦急刹或转弯,侧翻的风险比正常行驶高出很多。”民警补充道。
“头盔不是挂在车把手上应付检查的。”民警说起路面执勤时见过的真实情况,“有人戴了,但没系扣子,出了事,头盔飞出去比人还远。”
针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民警在宣讲中明确告知学生:校园周边巡逻管控力度会持续加大,对无证骑行、超速行驶、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一经查获,车辆依法暂扣,并同步通报学校。
民警又转向在场的教师:“老师的一言一行学生都在看,希望各位开车系好安全带、不接打电话,骑行戴好头盔、不闯红灯。学生听一百遍说教,不如看一遍老师怎么做。”
最后,民警倡导广大学生优先选择学校校车通勤,坚决拒绝乘坐超员的士、私家车等风险车辆,鼓励有条件的学生选择住校就读,减少往返路途带来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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