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6 17:54 来源:咸宁日报
崔文佳
核心阅读: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多作“应不应该办”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其实就是在明确做好政府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不因事之难而将群众、包括经营主体拒之门外,而要想方设法为群众、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把应该办的事办成办好。特别是面对一些尚处制度空白的新事物,在守住原则底线的基础上,善于把上级决策部署同具体实际相结合,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
新的春天,新的征程,新的出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圆满落下帷幕。“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的伟大号召,鼓舞人心、催人奋进。
每一段新征程的开启,都让人充满憧憬和期待。人们关注,新一届中央政府将以怎样的担当,承载起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以怎样的作为,打造与时俱进的现代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都要有服务意识、发展意识”“不能光踩刹车、不踩油门;不能尽设路障、不设路标;凡事要多作‘应不应该办’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坚决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有创造力的执行者”,李强总理在记者会上的铿锵宣言,体现了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宗旨,彰显了新一届政府勇于任事的改革决心,也让人们感受到了磅礴奋进的发展脉动。
在我们国家的治理体系中,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就是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身处新的历史方位,对标新的历史任务,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施工图,对政府部门的创造性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正如“刹车油门”和“路障路标”之喻,面对多元多样的群众诉求和千差万别的市场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肯定会面临许多超出既有规定的内容,突破常规套路的解法。倘若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在履行审批、管理职能时,只追求形式上的依“法”,对于“超纲”问题机械说“不”,表面上或许挑不出毛病,但实则是对问题和诉求的冷处理。对政府部门而言,既不能当“千手观音”管多管死,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依法不作为”。创造性执行能力,本质上是一种更好处理发展活力与发展秩序关系的能力,直接考验着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担当。
总体来看,尽管面临压力和挑战,中国经济发展的空间依然广阔,亿万经营主体依然大有作为。追风弄潮的过程,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注定会催生大量没有先例可循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多作“应不应该办”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其实就是在明确做好政府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不因事之难而将群众、包括经营主体拒之门外,而要想方设法为群众、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把应该办的事办成办好。特别是面对一些尚处制度空白的新事物,在守住原则底线的基础上,善于把上级决策部署同具体实际相结合,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从过去这些年的实践看,基层不仅是实干家的热土,更是沸腾的改革实验室。当前风头正劲的诸多新业态,在一开始都经历过非常明显的“试错期”,它们能够闯出来,都离不开来自政府层面的“审慎包容”。面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考验,让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成为时代风尚,一个活力奔涌的中国必将给世界带来更多惊喜。
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必须“事上见”。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民生无小事,枝叶当关情。既然“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那就要多到一线去,向人民群众学习。只有持续不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才能掌握并破除那些有悖于市场逻辑的隐性壁垒,消除那些不利于要素流通的行政保护,为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更好的环境、更大的空间。这一过程中,既需要用好绩效指挥棒,对于经办之事,做到“件件有考核”“差评有整改”,赏罚分明;也要持续优化办事机制,对于某些新事难题,建立起上下沟通、联合应对的有效平台,切实降低为民办事的难度,压缩为官不为的空间。
长风破浪,未来可期。用改革精神打造现代政府,以“勇毅前行、廉洁奉公、鞠躬尽瘁、不辱使命”的精神面貌,践行“民有所盼、政有所为”的庄重诺言,一级跟着一级学,一级跟着一级干,我们就能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让人民坚定目标、看到希望、增强信心。(原载《北京日报》)
责编:丁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