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2026-05-27 16:06 来源:掌上咸宁

编者按

经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咸宁日报》受权发布《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

第一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
第二节 “十五五”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节 “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第二章 加快构建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第一节 加快培育支柱产业
第二节 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
第三节 推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
第四节 促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第三章 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第二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第三节 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第四节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第四章 推动内需扩能提质 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一节 加快消费扩容提能
第二节 推动投资扩量提质
第三节 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五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第一节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第二节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三节 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
第四节 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第五节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六章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第二节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第三节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第七章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第二节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第三节 推动市域协同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
第五节 全力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重要节点城市
第八章 推动基础设施网络扩容提质 完善现代化支撑体系
第一节 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三节 提升能源基础设施水平
第四节 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
第九章 推动文化创新发展 打造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第一节 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节 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第三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第四节 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加快发展
第十章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第三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节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节 加快建设健康咸宁
第六节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七节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一章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建设美丽咸宁
第一节 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
第二节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第三节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十二章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咸宁
第一节 健全国家安全体系
第二节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
第三节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第四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第五节 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
第六节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第七节 深化全面依法治市
第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三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市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咸宁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实现更大突破、迈上更高台阶的关键时期。必须将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作为新时代新征程咸宁发展最鲜明的旗帜、最生动的实践、最催人奋进的目标,持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推动增长极建设迈出决定性步伐,为咸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筑牢更实根基。
第一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
“十四五”时期是咸宁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在世纪疫情冲击、超严峻汛情旱情、极端雨雪冰冻灾害等多重考验中彰显强大韧性,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冠肺炎疫情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双清零”,在经济增长赛道上加速冲刺、奋勇争先,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国家标准获批立项,成功通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复审,夺得第六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书写了在逆境中勇毅奋进、在转型中跨越跃升的崭新篇章。
五年来,我们固本培元强根基,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关口,年均增长6.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万元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1.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7%左右,发展后劲持续增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600亿元提高至980亿元,年均增长10.2%,消费潜力充分释放。进出口总额实现翻番,年均增长17%,对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20亿元,年均增长12.2%,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五年来,我们立柱架梁谋长远,产业能级实现新突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5家,总数达到1037家。国家级绿色工厂21家、全省第5。华润蒲圻电厂三期、南玻光伏、元气森林健康饮品、敏实汽车零部件制造、维达力电子屏生产基地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投产,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入选全国首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咸宁科创中心开放运营。高新技术企业突破920家,是2020年的3.3倍。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超10%,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31.7%,创新驱动成为产业发展核心动力。
五年来,我们集聚后劲促跃升,区域发展构建新格局。新增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个、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4个。培育桂花、青砖茶等区域公用品牌,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4家、80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96%,较2020年提升4.22个百分点。行政村(社区)寄递物流体系、充电桩设施、5G网络、宽带覆盖率达到100%。赤壁市入选国家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获批首个跨省域的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五年来,我们标本兼治护绿脉,生态环境焕发新面貌。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双十行动”与“十年禁渔”,长江干流咸宁段水质稳定在Ⅱ类。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淦河入选全国首批24个幸福河湖优秀案例之一。成功创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空气质量连续5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4.78%。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4个、省级生态乡镇69个、生态村547个,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五年来,我们守正创新扩开放,对外合作激发新活力。大财政体系建设、国企功能性改革、市区一体化发展、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破题攻坚。国企资产总额突破3300亿元,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推进,咸宁12345热线在全国政务热线运行质量监测中连年排名全省第1。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0万户。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建成并实现满园轮替。咸九高速(通山段)、107国道咸安绕城段改扩建工程、赤壁长江大桥及东延段等项目建成通车,长江咸宁港、咸宁国际陆港建设稳步推进,对外开放能级显著提升。
五年来,我们用心用情暖民心,民生福祉迈向新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6.5%、8.2%,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23.5万人。新建改扩建学校443所,新增公办学位10.94万个,公办义务教育联合体实现全覆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运营,市中心医院感染科成功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三级综合医院实现县域全覆盖,人均预期寿命达81.7岁。全民健身中心、咸宁门球馆等一批文体设施建成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2平方米。
五年来,我们同心协力筑屏障,安全底线夯实新防线。建成高标准农田68.33万亩,粮食年产量稳定在24亿斤左右。华润赤壁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一期并网发电,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能源装机容量超800万千瓦。通山黄荆口水库、崇阳木三李水库、通城隽东灌区等重大水利项目开工建设,水资源调配和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数量持续下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房地产、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总体可控。管党治党成效显著,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
第二节 “十五五”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五年,我市发展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
从外部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具备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的诸多有利因素,同时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同时我国总体供需格局、发展要素条件、经济增长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自身看,主要表现为“五期叠加”。一是综合优势彰显期。咸宁地处“中部之中”,位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等多项国家战略交汇点,随着我国把发展立足点更多放在做强国内大市场上,咸宁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与作用必将更加凸显。随着长江咸宁港、咸宁国际陆港等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突破,未来咸宁连南接北、通江达海的优势将进一步彰显,为实现大联通、引进大项目、发展大产业、融入大市场提供了重要机遇。二是区域协同深化期。咸宁全域处于长江中游城市群三大核心城市武汉、长沙、南昌所组成的黄金大三角区域内,“融圈入群”发展具有天然优势。随着武咸城铁公交化运营改造完成、汉南长江大桥和武咸快速通道建成,武咸两地人员交流、产业协同将更加紧密。常岳九铁路、长江咸宁港等项目加快推进,咸宁具备打造跨区域联结型地区的基础条件,将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三是改革红利释放期。随着咸宁大财政体系建设、市区一体化发展、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国企功能性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的路径更加清晰,有利于我市进一步激活生产要素、拓宽发展空间,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四是绿色发展加速期。绿色是咸宁的鲜明底色和核心优势,咸宁蓝绿空间占比74.05%,山水林特资源富集,可利用资源多、空间大。我市将以绿色发展引领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全方位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壮大绿色动能,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咸宁现代化成色注入更多绿色元素。五是优势产业蝶变期。咸宁处于工业化中期,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产业链条日趋完善,具备承接先进地区产业转移的有利条件。随着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二期、武汉大学·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华中健康饮品研发中心等科创平台建成投用,有利于我市发挥后发优势,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的重大机遇,加快构建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托新动能实现新跨越。


同时,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产业转型、县域发展、城乡协调、民生保障等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提出新课题,重点领域还有风险隐患。“十五五”时期,全市上下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积极识变应变求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凝神聚力拼经济、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咸宁力量。
第三节 “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深入实施产业倍增、科技赋能、动力培育、能级提升、幸福咸宁“五大行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全省高质量发展赛道中奋勇争先,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确保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建设、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十五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我市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经济总量冲刺3000亿元,经济增长保持适当速度,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不断壮大,融入武汉都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驱动发展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创新效能显著提升,武汉都市圈科技和产业重要承载区基本建成,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取得重大突破,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竞争力显著增强。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进一步发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与增长极建设相协调的内生动力机制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持续激发。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更具活力。
——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的时代价值充分弘扬,长江文化、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在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中焕发新的生机,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文商旅体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知名的文旅康养目的地基本建成。
——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美丽咸宁建设成效显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咸宁基本建成。
——新安全格局更加巩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加强,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网络和数据等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更高水平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自然灾害抵御水平持续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不断加强。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全面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同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全面建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见专栏1)


第二章 加快构建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深入实施链群提升计划,以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为抓手,聚力打造五大千亿级支柱产业,加快构建体现咸宁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培育支柱产业

坚持把链群发展作为产业崛起的重要模式和组织形态,以链群协同推动产业高度集聚、深度分工、开放共享,加快培育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带动作用突出的支柱产业。

一、培育五大支柱产业

集中力量打造绿色新型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五大千亿级支柱产业。推动绿色新型材料产业向高性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向智能制造、高端装备领域延伸,大健康产业向医药制造、食品饮料等领域拓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向精深加工和品牌化方向升级,文化旅游产业向康养旅游、消费融合方向发展。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提升、链主企业培育、企业提质扩规、项目建设提速、市场主体达产达效、研发投入提升,实现聚链成势、集群发展,推动支柱产业突破性发展。到2030年,力争绿色新型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大健康、现代农产品加工4个产业产值(营收)突破1000亿元,文化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00亿元。

二、推动产业集群能级跃升

实施产业集群提升工程,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开发区、产业园区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形成特色鲜明、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围绕低碳冶金、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集群,推动重点产业向园区集中、企业向集群集聚、资源向优势区域集成,提升产业集群规模效应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园区)、零碳工厂(园区)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深度融入全省“51020”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五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战略布局,深化与武汉都市圈城市产业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支持优势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到2030年,力争先进制造业集群规上企业产值突破1800亿元,占规上工业比重超90%,国家级、省级产业集群数量占全省比重均超10%。

三、延伸拓展产业链条

立足咸宁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延链、补链、强链”协同发力,引导项目、资本、人才等要素向重点产业集群集聚。坚持以企业为中心,每个产业遴选培育1—3家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面广、整体带动力强和研发能力突出的链主企业,着力打造更多百亿级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通过并购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资源,主动融入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提高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能力。支持企业组建高水平创新联合体,推动关键技术产品实现链式突破与迭代升级。设立产业集群基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融入核心供应链,推动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深化对接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挥“链长+链主+链创”三链协同机制作用,推进产业发展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到2030年,力争重点培育、引进链主企业达到30家,链主企业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链主企业直接关联上下游产业链本地化配套率超过30%。

第二节 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

坚持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

一、推动重点产业改造升级

引导传统产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应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化工、建材、纺织、机电等产业链上下游集成实施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以产业链高端延伸为重点发展现代化工,加快关键产品攻关,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新型建材,推进全产业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智能化生产、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培育产业集群。积极承接东部沿海纺织产业转移,推广应用3D数字设计、人工智能排产和个性化定制平台,打造“纺织服装-终端消费”快速响应体系。依托机电制造等重点领域推动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化转型,大力推进“机器人+”“5G+工业互联网”,打造国家级智能装备产业集群。

专栏2 重点产业改造升级重点工程

低碳冶金产业:推动中部地区冶金产业低碳转型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以金盛兰公司为链主打造千亿级低碳冶金产业集群,打造千万吨钢铁生产基地。


纺织产业:依托金士达医疗、稳健医疗等企业,以纺织新材料研发应用为引领,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医用纺织产业集群。以龙头引育带动园区建设,落地一批化纤纺织上游原材料企业和下游染整企业,加快培育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纤维等关联产业。


机电产业:依托咸宁高新区和凤凰工业园,聚链成群发展机电制造、机械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打造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


现代化工产业:加快推进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转型升级,加强与武汉产业互通、功能互补,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用化工新材料、车用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制剂等产业。




二、推动制造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

落实制造业数智化转型行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行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示范企业,持续实施“上云用数赋智”活动行动,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企业上云全覆盖。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构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鼓励制造业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培育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到2030年,培育一批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力争培育卓越级智能工厂3家以上。

三、建设质量强市

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深入开展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工作,培育平安电工、三环方向机、三赢兴科技、黄鹤楼酒业、玉龙机械等质量强市领军企业,推广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质量共性技术,提升企业整体质量水平。持续开展“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标准研制与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协同发展。围绕特色农业、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等关键领域,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80项以上,新增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8项以上。力争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实现突破,培育认定湖北精品40个以上。

第三节 推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


统筹推进新兴产业壮大与未来产业培育,着力催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拓展竞争新优势。


一、突破性发展新兴产业


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集中资源实施重点突破,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做优做强电子信息产业,聚焦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等领域,积极融入湖北“光芯屏端网”产业链,加快实现由配件生产向终端品牌的跨越。加快发展新材料产业,巩固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领域现有优势,打造多个专业化、数字化材料集群。系统布局绿色能源产业,统筹开发风光资源,推进抽水蓄能、新能源基地及储能装备研制,加快构建“核蓄风光储”一体化能源体系。积极培育低空制造与检验检测服务新业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逐步形成涵盖制造、运营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完整产业生态。

专栏3 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重点工程

电子信息产业:聚焦手机零部件、新型显示、云母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信息技术服务、芯片封装测试等细分领域,着力构建从原材料到元器件、零部件、整机产品、消费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条,打造全省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发展基地。


新材料产业:瞄准无机非金属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精细化工材料、复合材料等领域,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陶瓷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学纤维等材料,大力引进特种合成橡胶和纤维、功能高分子合成材料


绿色能源产业:重点推动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光伏、储能电池等电站级储能材料和装备研制,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全市能源供给保障水平。


低空制造与检验检测服务产业:依托咸宁中试谷(赤壁)基地,引进无人机整机研制企业,建设低空飞行器中试平台,开展飞行器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及符合性研究测试,为适飞试验、定型鉴定、任务载荷验证、数据链测试等提供服务保障,培育形成“测试+应用+服务”产业链。



二、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工程


围绕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绿色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六大领域,加强前沿探索,着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结合产业发展基础,重点培育发展生物制造、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聚焦生物制药、生物食品、生物基化学品与材料、生物能源、酶制剂、生物农业等细分领域,加快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聚焦执行部件、驱动控制部件、感知部件、结构传动部件等细分领域,加快具身智能产业发展,推动具身智能在工业制造、民生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的应用,构建场景应用生态。面向未来领域创新型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和需求,加大技术集成、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力度。落实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未来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落地。


三、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发展壮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升级扩容“香城云”算力底座,整合区域数据中心资源,推进市县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对接省级及全国一体化算力调度平台,布局边缘计算节点,形成“云端协同、边缘赋能”的多层次算力供给格局。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依托“咸宁数据港”健全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安全治理机制。扩大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范围,建设高质量数据集赋能人工智能发展。强化算法创新与场景供给,梳理政务服务、智能制造等领域需求。培育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和数据要素型企业,推进数据产业集聚式发展。推进“人工智能+”行动,促进实数融合、数智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在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领域赋能赋值赋智。


第四节 促进服务业扩能提质


聚焦满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扩大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体系。


一、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面向制造业高端服务需求,重点推动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构建紧密协同的产业生态。依托重点科创平台,强化科创供应链功能,提升科技金融、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服务能力;以长江咸宁港、咸宁国际陆港等为载体,实施“双港驱动”战略,做强供应链物流,发展多式联运与临港经济;借助咸宁市就业平台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壮大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会展服务等产业,加快发展高端商务服务,提升数字创意与整合营销能力。


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变化,重点推动文化旅游、养老托育、现代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加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开放力度,严格落实社会资本准入制度,增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文化、旅游等领域服务认证,培育一批咸宁生活服务精品品牌。高水平建设温泉、桂花集聚发展区,擦亮“香城泉都”金字招牌。拓展改善型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托育+”“养老+”“体育+”等新业态。开展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升级行动,积极探索“服务+体验”“社区经济”等新模式。探索家政服务与养老托育融合、物业服务与生活服务融合发展路径,培育即时零售、智慧商圈和智慧居家服务等新业态。


专栏4 服务业发展重点工程

文化旅游业:围绕“赤黄红”荆楚文化旅游线路,重点培育“温泉+”“避暑+”等全时全季文旅业态,做强三国赤壁古战场历史文化核心IP,联动内冲古瑶村、九宫山避暑康养、潜山温泉康养等特色片区,构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文旅康养品牌矩阵,全力打造全国知名文旅康养目的地。


现代商贸业:重点推动农产品贸易、汽车贸易等专业市场提质改造升级,开展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商业综合体打造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逐步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夜间消费集聚区建设。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支持商贸企业探索推广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即时零售、无人零售等新模式,构建现代商贸产业集群。


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多式联运、冷链配送、智能仓储等专业化物流集群,完善集货、分拣、配货、运输、配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靶向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在咸设立区域总部、分拨中心或运营基地,推动仓储、运输、配送、商贸等资源高效整合,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配套、集聚发展。完善咸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物流企业探索推广智能仓储、无人分拣等新模式新业态。


科技商务服务业: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推广、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及其他科技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业集群化、链条式发展;壮大升级咨询调查服务业、法律服务业、商务管理等商务服务业。



三、提高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水平


持续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共进。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需求,建设一批服务智能机电、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平台、中试验证基地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平台支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维达力、三赢兴、真奥等龙头企业开展柔性定制与供应链管理,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向总集成总承包转型,探索“服务衍生制造”路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合作社+电商+农户”联合经营合作模式,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深化数字赋能,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塑造发展新优势。


第三章 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深入实施科技赋能行动,完善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第一节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锚定打造全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承载区,做实武鄂黄黄咸科创大走廊咸宁功能区,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一、构建“离岸+在岸”创新格局


做大做强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健全完善园区管理与服务机制,深入实施“满园轮替”计划,更好发挥离岸科创园作用,助力更多企业加速孵化、加快成长、在咸落地。在科创资源富集城市布局建设离岸窗口,构建多层次离岸园区创新生态,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加快向咸宁集聚。做好做优咸宁科创中心。整合咸宁高新区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和功能,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吸引更多优质科创项目、科创型企业、基金金融机构入驻,强化全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撑。加快“两创”融合新高地、创新人才集聚地、创新生态涵养地建设,着力提升创新要素吸引力和承载力,构建“离岸+在岸”创新综合体。


二、加强实验室体系建设


抢抓国家新一轮科创平台布局建设机遇,支持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打造高能级科技力量矩阵。强化高水平实验室招引力度,引进湖北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落户咸宁,推动建设洪山实验室嘉鱼基地、珞珈实验室赤壁基地,提升咸宁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能力。指导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环境健康与相关疾病风险控制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导维达力、三赢兴、金盛兰等企业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力争国家级创新平台、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实现突破。


三、培育新型研发机构


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支持高水平科研机构在咸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培育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武汉大学—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推动建设智能机电、智慧康养、功能食品、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特色农业等产业研究院。围绕主导产业,推动嘉鱼县蔬菜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市级重点研究院提质增效,指导咸安区防腐耐磨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华中健康饮品研究中心等创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共性(公用)研发平台全覆盖。


第二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持续壮大科技企业规模,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将科技创新的“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驱动新生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后补助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保险等产品降低创新融资成本。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完善企业主导的科技项目生成机制,推行“企业出题、科研答题”攻关机制,支持企业承担技术攻关任务,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为企业提供市场化初期支持。


二、培育壮大企业创新梯队


深入实施创新企业扩量提质行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构建以科技领军企业为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专精特新”和“新物种”企业为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竞相发展的创新企业梯队。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平台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汇聚更多优质研发机构、科研团队和创新型企业,依据绩效考核给予相应奖励。


三、优化企业创新服务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适用范围,落实科研活动与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和成果处置权。发挥咸宁金融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效能,做实香城长江科创创业投资基金,引进培育耐心资本与长期资本,加大早中期、中小微企业及硬科技领域投入,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支持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发展,提升市域科技创新服务效能。依托咸宁科创中心等载体,打造区域创新交流平台,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成果转化体系,统筹政策、产业、服务、资本等要素配置,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创新成果转化承载区。


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打通成果转化全链条堵点卡点,打造创新成果转化承载区。引进高水平技术转移机构,加强省级科技奖励成果转化跟踪支持,提升科技成果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度。加强与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中心合作,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合作建设咸宁分中心,打造集“展示、洽谈、交易、孵化、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场景创新、企业孵化平台,加速打通“转化—孵化—产业化”闭环。以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咸宁科创中心等为依托,开展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完善技术经理人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全链条政策,培育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到2030年,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占GDP比重达到12%。


二、丰富技术创新应用场景


加快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级学会服务站,推动科技服务向智向新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工程化验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共建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面向产业共性技术需求提供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服务,提升验证、熟化、转化等服务能力,加大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力度。围绕低空经济、食品饮料等领域,依托武汉大—咸宁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咸宁中试谷(赤壁)基地等平台,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技术创新试点示范,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以技术创新应用带动产业升级。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落实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强化成果转化激励。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通过开放许可形式,将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并完成合同备案。完善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企业守信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强化一站式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保护协作,实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市县全覆盖。


第四节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良性互动。


一、打造产教融合的高等教育体系


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统筹学科专业设置,借助湖北商贸学院咸宁校区、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教学改革基地、武汉东湖学院嘉鱼教学改革基地3所校区的本部力量,建设大健康、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绿色能源等重点专业群,为咸宁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统筹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卓越工程师”等培养项目,加大人才自主培育力度。到2030年,高校在校生规模稳定在8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留咸就业率提升10个百分点,培养技能型人才2万人以上。


二、建设支撑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


强化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养功能,支持头部企业与科研院校整合产学研力量,建设创新联合体,推动国企—高校—创企场景开放联盟建设。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加强科创供应链平台建设,构建以咸宁科创供应链服务中心为核心的科创供应链服务体系。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围绕重点产业组织关键技术攻关。优化创新生态与资源配置,营造“阳光、土壤、空气、水分”四位一体的创新生态。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企业家价值的社会风尚。


三、构建“引育用留”的人才发展机制


拓宽多元渠道引才育才,聚焦现代化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实施“专业人才智汇基层”“院士专家咸宁行”“招硕引博”“引才专列”等人才专项行动,推行“政聘企用”“飞地引才”“人才+项目”等引才模式,面向海内外加快引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人才发展平台提档升级,积极搭建技术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建设人才驿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咸宁英才”计划,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推动校企互聘“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协同攻关关键技术、共建创新平台、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科技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评价改革,探索全市范围内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之间人才评价互认、结果共享。健全科技创新尽职容错免责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人才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住房、医疗等配套政策,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章 推动内需扩能提质 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内需主导,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


第一节 加快消费扩容提能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顺应消费新趋势,扩大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一、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


提升商品消费品质,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强化品牌引领、标准升级、新技术应用,持续打造“乐购湖北”“悦见咸宁”等促消费活动品牌,推动桂花、青砖茶、油茶、黄精等特色产品创新发展,丰富咸宁优品、国货潮品等优质商品供给,打造以“咸宁老字号”为引领的特色消费品牌矩阵。落实落细“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推动汽车、家电、住房等消费更新升级。加强汽车流通体系建设,扩大二手车流通,拓展汽车租赁等后市场,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聚焦沉浸式消费、体验式消费,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探索发展“人工智能+消费”。推动商业提质升级,创新“餐饮+娱乐”“文旅+商贸”“赛事+商贸”等融合业态模式,加快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重点商圈、优质街区。到2030年,培育3条省级特色商业街。


二、激发服务消费潜能


以业态融合为重点扩大服务消费,推动基础型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推动大健康、新文旅、泛娱乐、智能化等改善型生活服务扩量提质。推动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型服务消费挖潜扩容,以“名店、名菜、名点”为抓手打造特色餐饮品牌,深化“桂乡宁居”旅游民宿公共品牌和“咸宁护理”家政服务品牌建设。优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和标准化家政服务网点布局,推进“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释放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消费潜力。积极发展赛事经济、演艺经济,鼓励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活动,大力发展“票根经济”。促进“温泉+”等商文旅体多业态消费融合发展,培育温泉康养、医养结合等健康消费。支持生活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持续打造信息消费新产品新热点。支持电商高质量发展,挖掘城市农村、线上线下消费潜力。


三、优化消费环境


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促进生产流通消费高效对接。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落实带薪错峰休假政策,落细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完善促消费制度机制,擦亮“宁惠购”促消费活动品牌。完善诚信经营与放心消费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强化消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12345热线等投诉渠道;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推动维权服务提质增效。


第二节 推动投资扩量提质


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统筹好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战略必争和民生必保、发展支撑和安全能力,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效益。 


一、优化投资结构


深入推动“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高效协同,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不断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优化项目审批论证,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形成“四个一批”的良性循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部署,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聚焦城市更新、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落实民间投资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依规放宽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准入限制,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在交通、能源、市政等重点领域每年推出20个以上向民间资本开放示范项目。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民营经济组织授信评价机制,开发“民营科创贷”“供应链贷”等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严格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建立民间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精准破解用地、用能、融资等要素制约,推动民间投资愿投尽投、国企投资功能补位、政府投资精准有效。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打破资金渠道和管理部门界限,统筹管理各类政府投资主体、统筹利用各类政府性资金、统筹推进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责任边界,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谋划论证、前期工作、项目申报、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绩效评价、资产转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政府投资效益。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强投资政策与融资政策协调配合,推动“拨改投”改革提质扩面,用好工业、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与产业培育。统筹用好资本金注入、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性融资风险分担等工具,创新“政府资源+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和“财政+金融”组合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加快构建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制度规则体系,着力破除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推动全面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落实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规范互联网竞争秩序。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完善信用合规机制建设,加快构建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加强商业标识和商业秘密保护。加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二、破除市场领域卡点堵点


破除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体制机制障碍,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减少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行为。支持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推动要素市场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规范招商引资等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和企业竞争行为,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探索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制度规则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实现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完善市域易地投资支持政策,优化企业招引地与落户地、总部和分支机构、生产地和消费地利益分享,吸引更多企业总部、生产基地落户咸宁。


三、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质量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管理,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构建完善多级互联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通网络监管互联互通渠道,加强跨区域监管联动,推进跨区域的市场一体化监管,统一市场管理和服务系统,推动实现市场监管、人社、税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执法互助。


第五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潜力,加快破除制约咸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素保障难题,为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


推进国企功能性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企业管理运行体系,强化企业薪酬管理,健全国资监管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聚焦主责主业,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企市场化、实体化、产业化转型。统筹和加强投资管理,科学编制投资计划,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深化央企国企合作,建好、用好“创投+产投”基金矩阵,撬动社会资本,形成发展合力。增强国企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完善国企三级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国企全级次穿透式管理,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扩大科技供给,加快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推动国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向国企集中,强化国有企业“三资”管理,持续壮大国资底盘,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到2030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5200亿元,营业收入达360亿元。


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增加科研投入,支持金盛兰、维达力、三赢兴、厚福医疗、稳健医疗等龙头企业聚焦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一批民营龙头企业与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持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完善市场主体升级培育体系,建立“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培育库,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企业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坚持“有诉必应”问题解决长效机制。加强清廉合规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纠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全市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模式,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推动“免申即享”等政策兑现模式扩面增效,确保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持续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化运行,不断扩展招标投标数字化业务链,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等便捷服务。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


第二节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逐步提高要素质量,畅通要素流动,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


一、加快融入要素交易市场


加快建设产权、人力资源、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依托湖北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引导各类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加快融入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破除要素自由流动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地方金融积极融入资本市场。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建立健全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信息交流互通,建立健全转化高效的技术市场。


二、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畅通要素流动和聚散渠道,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推进集约化利用、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净地、净矿出让,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高效配置多类型资源要素。探索碳汇等生态资源权益开发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激活要素配置活力。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完善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落实排污权、用水权交易制度。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


三、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


引导培育规范化、规模化的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依规推动数据流通交易,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完善交易规则与监管体系,提升要素交易透明度和监管效能。强化要素资源协同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加强要素配置政策体系跨区域协同衔接,探索“全要素精准直达最优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结合,持续释放各类要素活力,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第三节 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统筹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


一、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授权运营等方式,提升国有“三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开发优化“一账一表”系统,对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6类国有资源,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5类国有资产以及闲置和低效2类国有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探索编制宏观资产负债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深挖国有“三资”潜力,最大限度盘活存量国有“三资”,重点推动矿产资源、现代林经济、绿色水经济取得突破。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全面落实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守牢“不虚假化债、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虚增财政收入”三条红线。


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以零为基、因事配钱,更好管控支出总量、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出方式,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监管,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重大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评估所有支出必要性,及时清理执行到期、交叉重复、低效无效等政策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可能安排预算。加强支出管理,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支出排序,全面兜牢“三保”底线,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大部门内部及跨部门项目统筹力度,动态调整、持续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控预算追加,强化执行纠偏,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会监督,深化财政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加大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财政体制引导和激励作用,深入推动高质量财源建设,不断夯实财源基础。深化市与咸安区、咸宁高新区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改革跟踪评估,进一步统筹市区生产力布局,凝聚市区发展合力。健全市县重大合作项目利益分享机制,落实市域内企业易地投资收入分享机制,促进全市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深化重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对重点乡镇在体制分成、专项奖励、资源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科技、经信、农业等项目资金统筹力度,支持重点乡镇集中财力办大事。


第四节 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加快构建股权投资引导体系、债权融资增信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开募资培育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产业主体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一、引导机构加强金融支持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持续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价值信用融资对接会,鼓励银行机构逐户对接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建设。引领银行机构推动资金要素向低碳、环保、节能、降耗等领域聚集,巩固绿色金融贷款有序增长态势。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效能,积极推动减费让利和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地。推动金融机构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产品等商业保险覆盖面。强化数字金融赋能,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和普惠性。


二、提升金融资源配置质效


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拓展“咸金通”平台功能,推广楚天贷款码、“301”等数字化融资模式,推动融资便利化。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加快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改革,加强金融政策配套,做好激励和尽职免责,让信用价值贷款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管理“1+N”制度体系,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联动组成“创投+产投”基金群,有效满足创新主体不同发展阶段的股权融资需求。


三、推动上市企业扩量提质


优化企业挂牌上市服务,建立“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上市项目库,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聚焦科技主赛道,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摸排挖掘力度,建立上市企业后备梯队,形成“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工作格局。实施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包保联系服务制度,对拟上市企业贴身服务,加快上市进程。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多措并举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债券融资项目挖掘、对接服务,推动更多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第五节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积极融入全省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大局,持续壮大开放型经济规模,深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咸宁对外开放综合水平。


一、强化对外开放基础支撑


着力构建对外开放平台体系,积极推进咸宁国际陆港、长江咸宁港等开放平台设施建设,大力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对外开放通道,探索中欧班列(武汉)合作新模式,深化与宁波、厦门等国内重点港口的务实合作,巩固拓展海铁联运、铁水联运通道。积极对接和利用全省航空客货运体系,依托花湖国际机场、武汉天河机场“双枢纽”,探索便捷高效的“空中出海”新通道。


二、稳步扩大外贸规模


加强外贸企业梯度培育,大力招引优质外贸企业,推动外贸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巩固发展货物贸易,支持纺织服装等传统外贸优势产业集链成群出海,提升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外向度,打造咸宁特色外贸产业集群。培育和发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引导企业拓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开拓“一带一路”、RCEP成员国等多元稳定市场。优化外贸综合服务,完善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建设,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三、提升双向投资合作水平


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严格执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和引导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聚焦优质外资项目招引,提升外资利用的规模与质效。优化外商投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增强外商来咸投资信心。坚持贸易投资一体化,用好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和湖北海外综合服务体系资源,支持企业规范有序进行对外投资,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深化以国际友城为重点的对外交流合作,拓展贸易、投资、产业、人文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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