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拟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2026-07-02 10:45 来源:掌上咸宁

咸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兰芬

掌上咸宁报道

日前,市住新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咸宁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15日,市民可通过相关页面提交意见。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起草,旨在进一步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征求意见稿对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流程作出了系统规范,区分正常程序和应急程序两大类别。

正常程序包含提出申请、现场查勘、招标与签约、施工前公示、施工与验收、结算审计、拨付前公示、拨付资金八个环节。

其中明确,申请主体向市民之家维修资金窗口提交申请后,市住新局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现场查勘,施工前公示和拨付前公示期均为7日。

应急程序适用于屋面外墙渗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消防设施故障、公共护栏破损严重、楼体外立面脱落危险、共用排水设施功能障碍等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形。

应急程序明确,窗口受理申请后市住新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审批;公示期间可同步组织施工,不因公示异议而暂停施工。

征求意见稿还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时的续交告知义务、资料不齐全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资金拨付后的公示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关乎千家万户的居住安全与切身利益。市住新局邀请广大市民建言,共同推动这一民生制度更加高效、透明。

一审:焦姣

二审:向东宁

终审: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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