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119辆机动车将强制报废(附名单)

2026-08-21 16:27 来源:平安崇阳


崇阳县报废车辆注销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源头管理,彻底消除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造成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核查,以下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交售给具备机动车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解体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将予以强制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通告。

崇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8日





附:逾期未报废车辆清单

一审:张克鼎

二审:向东宁

终审: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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