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3 17:12 来源:云上咸安、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解除/中止24家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解除/中止2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一审:焦姣
二审:向东宁
终审: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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