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起,咸安这类人群免费乘坐农村公交

2026-10-10 16:47 来源:掌上咸宁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扎实推进双拥工作,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荣誉感、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在咸安区实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农村公交优待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优待对象

持现役军官证、士兵证、军队文职人员证、预备役军人证、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02
优待范围

咸安区范围内农村(城乡)公交运营线路。

03
实施时间

自2026年10月12日起正式实施。

04
乘车方式

优待对象乘车时,主动出示本人相关优待证件核验乘车,优待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

05
注意事项

(一)优待对象应当文明乘车,自觉遵守公交运营管理规定,主动配合驾驶员、工作人员进行证件核验。

(二)未携带本人有效优待证的,不享受免费乘车优待。

(三)严禁伪造、冒用优待证乘车,一经查实,取消优待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公交运营企业做好车辆标识、证件核验、安全运营等保障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持续营造尊崇军人、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湖北香城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一审:焦姣

二审:向东宁

终审: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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