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6 15:25 来源:嘉鱼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嘉鱼县镇街道路停车秩序,整治违法停车乱象,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经报嘉鱼县人民政府、咸宁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同意,我局决定在潘家湾镇、新街镇、官桥镇部分道路设置交通严管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范围
1.潘家湾镇潘家湾大道(雄威木业至潘家湾镇人民政府路段);
2.潘家湾镇通武街(老官集镇黑木桥至老官加油站路段);
3.新街镇晒甲大道(新街镇农村公路应急物资中心至新街镇人民政府路段);
4.官桥镇舒桥社区路段(东吴大道G351线交叉路口至G351线与嘉鱼南收费站交叉路口)。
二、管理要求
严管街范围内全路段(含人行道)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施划正规停车泊位的除外)。对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现场巡查等方式,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停车辆,一律依法拖移。
三、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通告。
嘉鱼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23日
一审:张克鼎
二审:向东宁
终审: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