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实际年龄掌握)。
2.符合条件的八类人员参与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顺利结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
办理流程:
培训机构为符合垫付规定对象垫付培训费用的,受理报名时应与培训人员签订代为申请协议书,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向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审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帐户。
温馨提醒:
补贴方式需学员与培训机构协商确认,建议报名前充分沟通。
补贴申领须符合人社部门相关规定,培训合格且通过审核后方可拨付,具体以咸安区人社部门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