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4 11:09 来源:掌上咸宁
咸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洪瑞
通讯员 叶云荣 徐晓晗 黄希元
10月27日下午,咸安区成功签订全市首份仅适用于超龄劳动者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填补咸宁市物业行业超龄劳动者专项集体协商制度空白。此次协商创新推行“1+1”合同架构,精准破解行业长期存在的超龄用工界定模糊、薪酬标准不一、权益保障缺位等突出难题,为全市保障银发务工群体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树立了先行示范样板。
当日下午,咸安区物业行业“1+1”集体协商会议在浮山街道召开,由区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王永光主持。全区9家重点物业服务企业依法选派行政方、职工方共18名协商代表参会。会议坚持合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共赢,逐章逐条磋商,成熟一项、通过一项,历时两个多小时完成全部13大类41项议题协商,形成 “母合同+子合同” 架构:通用性母合同涵盖7 大类23项内容,统一规范行业用工、薪酬、工时、劳动保护;超龄劳动者专项子合同设置6大类18项条款,聚焦用工界定、薪酬结算、安全防护、外包管控等难点,劳资双方达成一致。
物业行业是吸纳超龄人员就近灵活就业的重点领域,区内企业多为中小微主体,长期缺少统一的超龄用工标准,用工界定、待遇保障、维权渠道等方面存在短板。今年7月1日,人社部等五部委《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实施后,区总工会靠前谋划,指导行业工会历时近半年调研征集意见、打磨条款,邀请人社专家辅导,兼顾企业经营能力和劳动者权益,避免简单“一刀切”。
这套 “母合同统揽、子合同补位” 的保障体系,母合同划定行业用工底线,子合同针对超龄用工细化补充,厘清企业合规边界、降低法律风险,破解超龄务工“就业有岗位、保障无依据、维权无抓手”难题。协商过程接受省、市、区总工会,区人社局、浮山街道相关负责人现场观摩指导,得到充分肯定,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全程把关督导,保障程序合法规范。
这份全市首份超龄劳动者专项集体合同,是工会优化劳动关系、落实新规、保障银发务工群体权益的创新举措,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咸安样板”。
一审:焦姣
二审:向东宁
终审: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