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贺春音、通讯员 曾令琢
为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规范整治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从本月上旬开始,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2019年在建项目市场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
据了解,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在建且安全监督尚未终止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将对全市建筑市场行为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县级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综合监管责任和各地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全覆盖检查整治。
检查整治分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11月上旬至11月21日期间,要求企业自查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地住建部门、咸宁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将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且安全监督尚未终止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整改到位并建档备查,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对发现的严重违反法规标准或者整改不积极、不落实的项目,要对有关企业、项目和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并纳入不良记录。
11月25日至12月2日为监督检查阶段。由市安委办牵头,应急管理、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组建两个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县级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综合监管责任和各地各有关单位行业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将公开通报,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此次检查整治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形成闭环整改,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一律“零容忍”,对责任单位整改不力或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罚。
市住建局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迅速动员本地企业和项目开展自查。检查过程中要建立隐患台账,严格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销号管理,加强验收复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责任编辑: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