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散装办严控预拌混凝土企业大气污染

来源:咸宁日报
发布日期:2019-11-28

通讯员 王涛

为深入贯彻落实《咸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2019年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市散装办针对市城区及周边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市城区及周边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认真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站区平整无破损。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完成生产区道路硬化,功能应满足生产和运输要求。道路破损必须及时修复,并完善排水沟系统、多级沉淀池系统和管道系统。

  生产废料妥处理。生产废水、废浆、废弃混凝土应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绿色生产评价通用要求,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处置系统;废浆处理应采用压滤机,压滤后的废水应通过专用管道进入生产废水回收利用装置,压滤后的固体应做无害化处理。

  环境整洁无死角。须划分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车辆停放整齐;安排专班、专人负责厂区整体环境卫生,原材料堆场应安装喷淋降尘装置,确保厂区环境卫生长期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进出车辆必冲洗。要对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配备运输车清洗设备,防渗漏装置,进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冲洗产生的废水应通过专用管道进入生产废水处置系统。

  建章立制抓长效。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通过绩效管理促进企业员工恪尽职守。各企业负责人定期巡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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